新人入职要有一段试用期,这种试用期制度并非是现代社会才出现的,早在我国古代,试用期就已经存在。在《史记·樊郦滕灌列传》中,夏侯婴被刘邦打伤,被人告发后,刘邦不敢承认也就罢了,没想到夏侯婴也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弄伤的,“掠笞数百”,终不改口。夏侯婴当然不是傻了疯了,因为此时他俩都在公务员试用期,一旦承认打架了,按照秦律,都会被取消候补资格。
秦朝的公务员试用期一般是一年左右,这在秦简《编年记》中写得很清楚,有个叫“喜”的人,在秦始皇三年八月被选为吏,直到次年十一月才被正式授职,试用了一年多。汉代沿用秦制,公务员试用一年,称职了才给予转正。在《汉旧仪》中也写得很明白:“皆试守,满岁为真。”
真要细究起来,我国在上古时代,就已经开始有公务员试用了。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追叙唐尧治理天下时,有这样两处小细节,一是四岳建议委派鲧治理洪水,尧不放心。四岳说:“异哉,试不可用而已”;二是四岳建议尧把帝位传给舜,尧说:“吾其试哉”。这两个“试”,都是我们现在说的“试用”。
事实也证明,试用的结果也是能者上岗,庸者退下。鲧没干好,“故放退也”;舜在五典、百官、四门以及“摄行天子之政”等多个岗位试用,皆有成绩,最终被确定为接班人。
就是那些考中的进士,也不像有些戏中说的,一考中就授予官职了。唐代的刘禹锡是贞元九年(公元793年)登第的,他是两年后又通过吏部试,才授从九品下的司经局太子校书郎的。还有白居易,尽管一家人都在官场上混,父亲白季庚历任彭城县令、徐州别驾;叔父白季康当过溧水县令;大哥白幼文做过浮梁主簿等,他也是两年后才通过吏部试,授正九品秘书省校书郎的。
展开剩余61%“招干”考试就更不用说了,就拿宋代为例吧,那些过五关斩六将,有幸考上来的准官吏,也都是从“习学公事”的“实习吏”做起的,等到补上缺额,才能算是端上铁饭碗,成为“正额吏”了。若是三年“习学”仍不合格,别客气,卷被子走人。
清代的康有为在发动“公车上书”那年,就是工部一个见习生,有的辞书上说他当年就授工部主事了,但未就职。其实这是不符合史实的,康有为那个职,只是一个主事官阶,要想真正做到实职,还要等到满一定期限后补缺,我们从康有为自编年谱中都可以看到,尽管他分发工部后参加了朝考,但仍以工部见习官员的身份求本部堂官代为递上奏给皇帝的万言书。
清朝时期的见习期要比现在长得多。如乾隆二十八年(1763年)进士费淳,分发刑部学习,四年以后的乾隆三十二年(1767年)才实任主事;乾隆三十四年(1769年)进士张诚基,分到户部学习,乾隆三十七年(1772年)才担任主事,时间也长达三年。像他俩这样分到京师各衙门的叫“学习行走”,如果分到外省的就叫“差委试用”。还拿乾隆朝为例,乾隆二十八年(1763年)九月补授福建水师提标左营守备的武进士柴大纪,八年以后的乾隆三十六年(1771年)才扶正;还有举人荆道乾通过“大挑”获得知县任职资格,乾隆三十一年(1766年)分配湖南,到乾隆四十二年(1777年)才出任麻阳知县,见习期长达十一年。
当然,实习官员也是有一定权力的,比如光绪帝看到康有为上的“以京城街道芜秽,请修街道”的附片后,“交工部会同八旗及顺天府街道厅会议”,康有为也参加了这个会,但由于工部堂官李文田压制他,最终让他拂袖而去,炒了工部的鱿鱼,编印他的《中外纪闻》去了。
不过,尽管是见习生,工作大多也是非常认真做的,而且会非常主动。我们翻一下段光清的《镜湖自撰年谱》,也能看到这方面的内容。作者段光清以举人身份参加了道光二十四年(1844年)的大挑,以一等知县分发浙江试用,他不但到杭州后连“每夜自提灯笼,步行街道”这样的事都做,就是在去杭州的路上,寄住在老乡湖州知府罗澹村的知府衙门时,都没忘“澹村或亲问案,余必自旁观之”。可见那时实习生的费力与用心了。
不过,这位三次会试落第的安徽宿松人通过大挑进入浙江省的知县候补,应该算是幸运的,他实习两年就于道光二十六年(1846年)秋署理了杭州府建德县知县,当时的建德县是个好县、大县,虽然段光清因为个人的原因加上太平天国的战乱,他的官职止步于按察使,但在闽浙各地历任县、府、道多职,有“青天”美誉,又有官场口碑,可见当初提拔他的时任巡抚、藩台没有看走眼,提拔了一位好官吏。
□刘绍义
(责编:李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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